族规即宗族制度下的家族规定,是同姓家族制定的道德公约,是用来指导本家族成员有规有矩做人,提高道德修养,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品质优良、道德高尚、受人尊重的人的道德范本。
一般家谱家规包括以下项目:行为规、褒奖规、惩罚规、救济规、恭贺规、家族管理规、丧葬规、祭祖规、募捐规、婚嫁规、庄分规、修谱规等十二种家谱家规。家谱家规介绍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介绍行为规、褒奖规、惩罚规、救济规、恭贺规、家族管理规。下篇主要介绍丧葬规、祭祖规、募捐规、婚嫁规、庄分规、修谱规。
第一节:行为规
祖训是族人规范做人的最基本行为准则:所以家族训也是家族的基本行为规范。
第二节:褒奖规
(一)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家族《英才传记》中专特大篇题颂扬;授匾、立碑,代代传扬。
1.为国捐躯者。
2.舍己救人者。
(二)凡对家族或社会有如下贡献之一者,家族《英才传记》中树名立传;授匾,以供族人效仿:
1、捐资捐物,惠及乡民(或社会)累计达折合(当时市值,因为币值随者时局的变化不够准确)万斤粮以上者;(包括本家族公益事业,扶贫助困,资助孤寡老人,孤儿寡母,拾金不昧等)
2、行医治病一生,受族人称颂者。为家庭贫困(无偿还医药费能力者)族人无偿医病累计达百人次以上,受族人称颂者。
3、传道授业一生,受族人称颂者。(包括公学教师、私塾教师、师带徒等)者;
4、孝敬父母始终如一,被全体族人称颂者(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三人(为本年度孝子,授予牌匾,经费充足情况下奖励现金);
5、为官清廉一生,受族人敬仰者(含本村历任村官,在外做官者在内);
6、技艺超群,道德高尚,以其技艺或方便常为族人无偿服务,受族人敬重者;
7、为乡村引进项目(不图个人私利),使(60%以上)村民真正实现致富者(有损村民健康和利益的项目除外);
(三).凡对家族或社会有如下列贡献之一者,家谱中题名表彰,授旗表彰,以供族人效仿:
1.见义勇为,为族人排解安全之忧或挽回财产损失者;
2.捐资捐物,惠及乡民(或社会)累计(当时市值)达千斤粮以上者;(包括社会慈善事业,本家族公益事业,扶贫助困,资助孤寡老人,孤儿寡母,拾金不昧等)
4.行医治病(达百人次以上未收费者)累计达千人次以上者;
6.孝敬父母始终如一,被全体族人称颂者;
7.技艺超群,道德高尚受周边乡邻敬重者;
8.为乡村引进项目,使(60%以上)村民真正实现致富者;
9.族委任前任后德高望重,热忠于家族事业,为家族事业尽心竭力受到族人称颂者;
第三节 惩罚规
(一)有不孝子孙玷辱祖宗,必须公同告庙出族,以全清白家风。 有下列行为之任意之举者 谱削其名,祠墓不得与祭。死后不得进入家族公墓、祠堂;
1.杀人放火,贪污盗窃者;
2.坑蒙拐骗,奸淫抢掠者;
3.见利忘义,图财害命者;
4.横行霸道,鱼肉乡里者;
5.为官贪赃,万民唾骂者;
6.在外作恶,祸及族人者;
7.引诱族人,走向邪恶者;(如传销组织、黑社会、江湖巫士等)
8.教唆族人犯罪者
9.吸毒贩毒,祸及族人者;
10其它未写入本家规,但经全家族(60%以上)人(签名)认为其恶贯满盈,当受此处罚者;
(二)下列行为之一(引起民愤)者,家族理事会应及时出面制止(批评教育),本人应主动公开向全体族人道歉。长此以往,屡教不改者,家族理事会不接纳(或给予)其任何捐助,谱削其名,死后不得进入家族公墓、祠堂。)
1.不孝父母,忤逆不道者(打骂虐待,不予赡养);
2.殴辱兄嫂,凌虐弟侄者;
3.辱骂伯叔,中伤邻里;
4.恃强凌弱,欺负孤寡;
5.对伤残亲眷(兄、嫂、弟、妹、侄等三代内直系亲属)不闻不问、视而不见者;
6.吸毒贩毒,狂赌成性者
7.为富不仁,见死不救者;
8.欺男霸女,强占人妻者;
9.不守妇道,破坏他人家庭者;
10.其它未写入本规,但经全家族(60%以上)人(签名)认为其行为不轨,当受此处罚者;
第四节 救济规
家族人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政府和社会救助不到位的情况下)全体族人给予捐助(由家族委募捐)。
1.身患(可治癒)重病,因无钱治疗、可能导致未老死亡者。
2.丈夫(或妻子)早故后(自身无劳动能力),托儿带女,无依无靠,无以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生计者
3.父母双亡,本人年幼,祖父母年老无力,难以成长者。
4.无子女老人(有指定财产继承人的除外)体力不支,无以维持生计者。(其身后遗产由家族委处理)
5.因家庭贫困,无力支付上学费用而辍学者。
6.身患伤残,无亲无故,无有依靠,无以维持生计者。
7.先祖对家族有功,本代家境困难,难以维持生计者。
第五节 恭贺规
家族人中凡有下列喜事者,在当事人(请柬或告示或口口相传)邀请下,族人应积极恭贺(但一户人一年内庆请客庆典操办不益过于频繁,过于频繁会造成族人厌倦和抵触情绪)。
喜事操办可根据各人的情况,可办可不办,可大可小,是否操办宴席,是否随送礼金可根据各人情况而定,即使操办宴席,也要以俭约为上,与族中各人基本类似,不能挥霍炫富,不能互相攀比,族人普通礼金(不包括至亲关系)可跟据周围邻村平衡升降,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人而异,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1.结婚庆典(可在全家族及亲友同事范围内操办,也可移风易俗。)
2.高寿庆典(不提倡大操大办,可在本家至亲小范围内操办)
3.乔迁庆典(不提倡大操大办,可在至亲和好有范围内操办)
4.开业庆典,(可在全家族及亲友同事范围内操办,也可移风易俗。)
5.先祖诞辰庆典(不提倡大操大办,可在本家至亲小范围内操办)
6.先祖去世三周年纪念(不提倡大操大办,可在本家至亲小范围内操办)
7.满月庆典(不提倡大操大办,如要操办可在本家至亲小范围内操办)
第六节 家族管理规
有国必有法,有家必有规,有规必有管。为使本家族各项事务有效贯彻落实,达到有条不紊,本家族管理机制实行传统习惯与新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实施严密管理。 专门管理机构:家族理事会、监事会、基金会(慈善会):
(一)、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家族内部自我设立、自我管理、自助自救的家族管理机构,概无任何社会背景与政治色彩。概不以本家族或本理事会名义参与任何行政事务和任何政治活动,在行政事务及活动中全体村民均接受政府行政机构的管理,在家族事务及活动中全体族人-不管行政级别社会地位多高均受家族理事会的管理)。
1、理事会的主要职能
(1).主持全体族人祭祖活动。
(2).组织落实族人传统例会事务。
(3).记载族人行为操守与功德建树。
(4).记载、公布族人所捐善款(物)的使用。
(5) .落实家(族)“训”、“ 规”的实施。
(6).续签(写)家族新成员的名录与列传。
(7).接待本家族外地成员的来访。
(8).通报本家族各种活动日程。理事会管理人员
2、理事会设立职务:
本家族管理按照传统习惯,设立族长一人,副族长二人,理事长一人,理事二人,监事一人,执事每个大家族一至三人 组成家族理事会。
3、理事会人员候选标准
(1).族长:按照中国各地传统习惯,(家)族长由家族全体成员推举本家族中辈份高、威望高(常年在本县境内定居)的长者担任。(家)族长在家族中享有最高荣誉与权威。是掌管家谱中一切规章(包括家训、家规等)的最高决策者和实施者。本任族长因年事过高。无力处理家族事务时,由当任理事会成员推举,由家族60%以上的(15岁以上)家族成员通过另选族长接任。
族长的人选必备以下条件:
①热心族人公益事业;
②本家族中辈份高、威望高;
③具有族人公认的高尚品质(大公无私,品行端正);
④具有较高与处事能力,能够严格的实施本家族家规。
⑤勇于承担责任与义务;
⑥常年在本县境内定居;
⑦通晓家族发展史;
⑧沟通能力强,与所有族人能和睦相处;
⑨具有对全体族人无私奉献的精神。
⑩族长每年具有(千斤粮)的功德,每年一次,计入功德簿(个人家庭特殊困难,概无经济来源,本人常年为家族事业劳累者,在理事会有足够经费的情况下,经理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可兑现为钱粮,用以补贴生活。
(2).理事长:理事长由族长和执事提名推举,由家族中60%以上的(15岁以上) 成员投票通过担任,理事长是族委成员中最为重要的管理人员。
理事长的人选必备以下条件:
①热心族人公益事业;
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③具有族人公认的高尚品质(大公无私,品行端正);
④具有较高智慧与处事能力;
⑤勇于承担责任与义务;
⑥常年在本县境内定居;
⑦通晓财务管理;
⑧沟通能力强,与所有族人能和睦相处;
⑨具有对全体族人无私奉献的精神。
⑩理事长每年具有(千斤粮)的功德,每年一次,计入功德簿(个人家庭特殊困难,概无经济来源,本人常年为家族事业劳累者,在理事会有足够经费的情况下,经理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通过)可兑现为钱粮,用以补贴生活。理事长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下篇家谱家规近日送上,请多关注九亲门户)
(本文来源于网络,九亲文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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